安全常识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宜居社区

2022-12-19栏目:安全常识
导语

《乌鲁木齐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遵照执行。乌鲁木齐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乌鲁木齐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充

乌鲁木齐县、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宜居社区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同意转发。 请依此执行。

2008 年 2 月 28 日

乌鲁木齐市宜居社区创建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社区环境质量和建设水平,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需求,根据2008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宜居之都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创建理念,逐步形成以各区人民政府为主导、街道主管的创建机制由社区居委会落实,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改善社区环境,完善社区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努力把全市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全的宜居社区。 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中国最佳民俗旅游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组织

为加强领导,确保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内容如下:成员:

领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宏

副组长:李洪斌,副市长

张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以雷市建委主任

委员:李栋梁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秦继军市水务局局长

宋亚军 天山区副区长

沙伊巴克区副区长曹斌

海湾君新区副区长

水磨沟区副区长周念

米东区副区长张天石

头屯河区副区长朱英杰

大坂区副区长杨志明

李志谦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张新友

林业局昝少平副局长

市市容局副局长刘伟

环保局副局长韩兆礼

张志烈 执法局副局长

司马懿? 伊布市房产局副局长

戴义强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

张强市爱国卫生办公室主任

王国强市建委助理研究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我市宜居社区创建实施方案; 协调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 解决创作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遇到的主要问题; 定期检查指导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任主任马一磊,副主任李栋梁、王国强,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职责:负责掌握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创建工作动态,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定期向社会发布创建工作信息,引导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宜居社区创建活动; 根据工作进展提出表彰意见,报领导小组审议; 做好宜居社区创建的日常工作; 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社区产业指导工作组:

(一)园林绿化行业指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昉少平兼任;

(2)市容环卫行业指导小组:组长由刘伟兼任;

(3)环保产业指导小组:小组组长由韩兆礼兼任;

(4)物业管理指导组:司马懿·伊布拉因兼任组长;

(五)社区风貌秩序行业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张志烈兼任;

(6)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指导小组:小组组长由王国强兼任;

(7)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戴义强兼任;

(八)社区综合指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李东亮兼任。

创建全国安全社区汇报材料

社区特色产业指导小组的职责是:按照产业分工和各项目的创建标准和计划,指导、协调各区、街道办事处、社区的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3.创建标准

总体目标:社区环境整洁有序,绿化达标创建全国安全社区汇报材料,和谐优美,生活便捷实惠。

(一)园林绿化

社区公园、园林绿地、附属绿地规划布局合理,景观优美宜人,社区绿化率达到30%以上; 园林建筑、小品、绿化配套设施齐全、整洁; 乔灌木、花草布置合理,绿化量充足,绿地维护、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及时有效; 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检查到位,无死苗、无垃圾、无斑秃、草坪无杂草、水面无漂浮物。 干净整洁,无死角,不漏水。

(二)环境卫生

有健全的保洁队伍,有保洁工作制度,卫生设施齐全、整洁。 居民生活垃圾采取袋装、密闭转移的方式。 垃圾每天都清理,没有卫生死角。 保持小区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单位、小区庭院整洁; 经营摊点必须分摊到市场,按规定时间开闭,有专人负责卫生清洁创建全国安全社区汇报材料,专用垃圾容器干净,垃圾装袋,不得乱堆乱放,过后市场休市,及时清扫,垃圾及时清运。 周边环境清洁,环境卫生达标,管理规范有序; 小区内房屋公共走廊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占用和堆放杂物; 土、沙等散装材料不得污染周围环境,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不得带泥行驶。

(三)环境保护

社区各类污染源均已达标排放,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无环境纠纷、纠纷得到合理解决。 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或有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的; 新建小区必须有雨水分流、中水回用等节水设施; 施工和装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时制度,除抢修工程外不得擅自夜间施工,居民休息时间不得使用噪音设备; 设置规范的机动车停车位,严禁随意停放机动车,机动车贴有环保标志; 无露天烧烤,餐饮服务油烟经处理达标排放,对居民无扰动; 没有黑烟,居民不购买、不使用原煤; 各单位和居民能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爱护社区环境保护和其他公共设施; 居民自觉采用节水、节能用电、资源循环利用,使用无磷洗涤剂、无氟冰箱、空调等,都是环保行为。

(四)物业管理

协调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建立健全社区物业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和单位排忧解难。

(五)整顿仪容秩序

确保小区内道路两侧无违章搭建; 不得乱建乱堆; 建筑物(构筑物)的墙壁和设施不得乱画、乱贴; 广告牌、车辆乱停放、杂物乱堆、乱扔垃圾等; 不存在放养家禽、随意挂阳台、破坏市政公用设施、占用破坏绿地树木、不占用道路、洗车污染环境等违规行为。

(六)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

供水、排水、消防等井盖完备,管道畅通,无因管理失误造成的断水、污水泄漏和环境污染; 路面硬化98%以上,路面平整、无破损、无坑洼、积水; 建成的公厕为二类以上冲水式,并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标志标识,做到无味、无苍蝇、保持清洁; 点亮率达到100%,点亮率和完整率达到97%以上; 无废弃电线杆、灯杆、电箱、管线; 供热、天然气设施齐全、安全可靠,维护保养服务保障到位,确保正常供热、安全供气。

(七)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职责明确,消防宣传教育、防火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 依托治安队、联防队或志愿者组建社区志愿消防队,配备公共消防器材箱,组织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和灭火逃生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消防车通道畅通,固定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室外消火栓数量清晰,完好率100%。 有明显标志; 在显着位置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安全警示牌等; 防火检查到位,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上报。

4.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2月)

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乌鲁木齐市宜居社区创建实施方案》,部署部署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个宜居的社区。

(二)调查阶段(2008年3月1日-3月20日)

各区负责组织辖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对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社区面貌、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研。在社区中。 、准确把握社区管理建设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为全面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和年终验收工作提供依据。

(三)措施制定阶段(2008年3月21日至4月20日)

各区根据本方案要求,在调研调研的基础上,确定需要改进、完成和集中整改的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记录。

(四)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4月21日-9月20日)

根据宜居社区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各区人民政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2008年宜居社区创建任务指标。

(五)自查自评阶段(2008年9月21日-9月30日)

各区要按照设立标准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将相关申请材料报街道办事处初审。 经街道办事处初审确认后,报所在区人民政府。 社区统一报城成立领导小组。

(六)验收阶段(2008年10月-11月)

领导小组组织了8个社区专项产业指导工作组,对各区报送的宜居社区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确定了2008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优秀先进社区。同时次,对上年度创建的社区进行复查,核查已提取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七)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12月)

领导小组对在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优秀社区、先进社区,通过检查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在城市建设工作中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会议。

5. 创建需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宜居社区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各区要高度重视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作为今年城建工作的重点工作提上日程,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城市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和建设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负责。 各区、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方案和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广泛宣传创新

建设宜居社区关系到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 市级新闻机构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宜居社区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先进典型,深入推进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人们的心。 各单位各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探索实践。 要注重创新基层管理和服务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各种关系,健全社区组织,规范工作流程,通过创建工作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各区、各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抓好落实,从基础工作做起,从创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的基层单位做起,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关心和影响社区面貌、难点问题,认真落实创建任务。 要坚持以人民群众幸福与否、拥护与否、满意与不满意为标准,从实际出发,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充分发挥作用发挥居民在创建宜居社区中的主体作用,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社会资源,通过对口帮扶、社区单位共建共建、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等方式公开化,让创建工作成为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

(四)加强监督,确保落实

要将宜居社区创建标准在各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将编制任务纳入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纳入各区工作目标,实行量化考核。 结合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及时推广先进经验。 通报批评创建工作中表现不佳的单位和人员,督促整改,确保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5)早安排,按时完成

各区作为宜居社区建设的主体,要按照早布置、早实施的原则,利用冬季完成已建成社区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特别是新绿地和树木补植应在春季进行。 创作工作需要安排的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安排在春夏两季,不得因“资金未到位”等原因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从而影响工作整体进度创造一个宜居的社区。

2008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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